【教育部等五部門發(fā)文:堅決打擊8種校鬧行為】近日,教育部等五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文依法治理“校鬧”,堅決打擊這8種“校鬧”行為。(1)毆打、故意傷害他人、故意損毀公私財物;(2)侵占、損學校房屋、設施設備;(3)在學校貼報噴字、掛橫幅、擺花圈、堵大門等;(4)在學校等公共場所停放尸體;(5)非法限制學校教職工、學生人身自由;(6)跟蹤、糾纏學校負責人,侮辱、恐嚇教職工、學生;(7)攜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學校;(8)其他抗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行為。
安徽日報報業(yè)集團 版權所有@2018 主辦:安徽日報報業(yè)集團 皖ICP備05001054號-2 任何文字與圖片未經授權禁止轉載、摘編、復制或建立影像,侵權必究! 用戶須知 | 免責聲明 | 關于我們 如有任何版權問題 請聯(lián)系:20043775@qq.com 電話:0551-62639718 181336959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