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宿松縣實驗中學政教處發(fā)放宿松縣教育局、宿松縣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隊《致全縣中小學生和家長的一封交通安全信》給所有學生,加強學生及其家長安全教育。
信中指出,文明的宿松需要文明交通,文明交通呼喚文明市民。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(guī)是每一名學生和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。當前,我縣正在創(chuàng)建省級文明城市,需要學生和家長做到:
一是家長騎行摩托車、電動車接送孩子時要佩戴頭盔,并為孩子佩戴相應頭盔。年滿16周歲騎行電動車上下學的高中學生,要佩戴頭盔。佩戴時要系好頭盔調(diào)節(jié)帶,才能起到保護作用。
二是騎行的摩托車、電動車要按規(guī)定辦理牌證,嚴禁無牌無證摩托車、電動車接送學生。摩托車、電動車不得違規(guī)安裝車篷。
三是騎行摩托車、電動車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(guī),做到不闖紅燈、不逆向行駛、不亂穿亂行亂掉頭、不接打電話、不單手扶把、不在快車道上爭道搶行。
四是中小學生要“小手拉大手”主動監(jiān)督家長戴好頭盔,在家長未佩戴頭盔時,堅決不乘坐車輛。
信中強調(diào),公安交警部門將會同縣文明辦和縣融媒體中心對未佩戴安全頭盔、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公開曝光。文明交通是宿松對外形象的“名片”。我們“人人是形象、人人有責任”。
信中號召,家長要攜起手來,做文明有禮宿松人,共同營造安全、暢通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,為建設(shè)文明新宿松貢獻自己的力量。所有家長一定要響應學校倡議,做好監(jiān)護工作,履行監(jiān)護人職責。(吳金旺)